原阳县月发铸造厂位于原阳县福宁集镇刘庵村,2008年开始筹建,该厂申报环评是铸造,而实际却是冶炼,且环评报告至今为止还未通过验收,该厂也没有按照环评提出的要求进行保湿、防渗、防雨、防风处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废料随处堆放,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及空气污染等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到附近村名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为此,当地百姓为了自己的生存环境,曾多次到原阳县政府、原阳县环保局、原阳县信访局反映情况,但均无结果!
人民日报《民生周刊》“群工部”接到群众反映材料后,通过几个月的明查暗访后发现:该企业纯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且百姓反映情况属实。
在原阳县见到了当地环保局的局长张胜利,当问起原阳县月发铸造厂为何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一直在非法生产时,张局长一开始说该企业已被停产整顿,并且还通知电力部门断了该厂的电;随后,张局长又说有分管领导主管,他不了解情况;随后电话通知分管领导朱副局长马上到现场查看,在得知该企业一直在生产后,张局长指示朱副局长,立马关停月发铸造厂,并派两位同志驻场监督,如还发现该厂违规生产的话,将对朱副局长及驻场同志进行停职处理,态度十分坚决!然而,笔者离开的第三天就接到了当地群众打来的电话,该厂还在继续生产!一直没停。
是什么原因使得当地的环保局的张局长跟媒体打起了“太极”呢?其实在我国的有些地方此类事情也多次出现过,分析这其原因,其实不难理解,有些地方受利益驱动及权大于法的现实环境,致使有关部门主动放弃监管职能反而成为违法企业的背后推手。为了在某些环节上减少投入,很多污染企业都会在政府的层面找到自己的保护伞,与加大环保投入比起来,在政府官员身上的投入可能远远要小得多。而对于少数地方政府官员来说,环境和公众的需求并不具有明确的代表意义,而且出了问题也不一定就会追究到个人的头上。所以,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宁可弃上级主管单位及部门的停产整顿通知于不顾,在企业一直违规违法的情况下还能默许违法企业扩大规模生产。如果多数政府部门长期以往下去,总有一天, “小污染必成大伤害”。
我们真心希望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不是该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勇敢的从污染企业的身后站到监管的前端来,敢于承担责任给公众一个说法,不要让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产生疑问!也希望相关检查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此事,还当地百姓一片洁净的天空!否则,这个政府必将面临着信任的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