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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综合新闻快报》山东讯(特约记者:王立娟)今年以来,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首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准则,把公正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打击与保护并重意识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从保证案件质量角度,审查案件。同时,强化追究意识,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在公诉工作中,始终把追诉漏罪、漏犯作为评判公诉案件质量的重要量化指标,严格审查卷宗材料及侦查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的办案程序;严格审查是否有遗漏犯罪嫌疑人,是否遗漏罪行等内容;接触嫌疑人,对照嫌疑人的供述与卷宗材料看供证是否一致;接触相关当事人,对照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详细了解案情,将审查起诉环节掌握的材料与侦查机关收集的材料进行对照。其次,切实加强审判监督。新刑诉法对公诉案件全部出庭规定,对审判工作实行了强化监督,保证了审判工作在检察院监督视野之下,合法规范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