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荥阳:电“老虎”发威,谁为受苦百姓担责?
——对河南荥阳乔楼乡张村庙断电的调查
《中国综合新闻快报》河南讯(调研员:李浩) 近日,笔者接到河南省荥阳市乔楼乡张村庙群众反映:乔楼电管所违法断电,给群众生活,生产带来诸多不便,笔者于2012年12月17日赶到荥阳乔楼张村庙实地进得了走访。
在张村庙村西南头,一根被换下来的电线杆仍然躺在地下,一个李姓村民提起12月1号到5号断电的事非常生气,12月1号听说电线杆断了,电线接地,害怕有人触电,有人报告了队长李超林为了安全起见先断电然后报告了供电所电工陈军,不知道因为啥原因,电一直停到5号晚上才通,期间村民吃饭喝水都成问题,汉有办法我们只有到邻村拉水解决然眉之急,夜晚寒风刺骨,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孩子无法办作业,老人吃不上饭,喝不了水,黑暗无光的日子你们可以想像。据说是电管所的电工为了要2000元钱,队里没有钱所以电管所一直没有送电,后来队长组织村民到村委会交涉后才在12月5号送电,提起电管所的行为,很多村民非常脑火,但是人家是国家单位,村民们敢怒不敢言。在这寒风刺骨的日子里害怕电老虎再次发威停电,村民咋生活?
对此,笔者走访了张村庙队长李超林,他说12月1号村西南头电线杆断了,电线落地,得到村民报告,为了安全起见,害怕村民触电先停关电闸,通知电工陈军前来抢修解决,谁知道陈军非要求把撞断电杆的人交出来,或赔偿2000元损失。否者不抢修接电,由于队里没有钱,也不知道是谁撞的电线杆,此事一直僵着,实在没办法。12月5号村民要求村委会领导解决,否则要上访,后来村里领导协调乔楼电管所领导,在12月5号晚上才恢复供电,对此事故,李队长说事情过去了,不想得罪电工和电管所。
对于停电原因和时间笔者电话联系乔楼乡电管所电工陈军,他说12月1号电线杆出事,先是停一天一日,在12月3号才送电,否认要村里指认撞断电杆或赔偿2000元的事,还一直在埋怨张村庙队长无权停电,态度非常不友好,一直埋怨村民找事。
针对张村庙村断电一事,笔者来到乔楼乡供电所,工作人员接通该供电所王顺军的电话后,笔者说明了解张村庙村断电的事,他说自己不清楚这事,让笔者等马上就到供电所,要约10分钟一位中年男子到供电所大厅,先是责怪笔者车不应该停供电所门口,当笔者将车移走后,该男子称自己是所长。对笔者称张村庙村断电的事是由于该村的村民撞断电线杆,他们向派出报案,由于村民不作证,此事一直没解决,对于从12月1号到5号停电的事,该所长一直埋怨村民,并且否认向村民要赔偿的事,并说村民已经通电事情解决了,请求笔者帮助解决电线杆被撞断的事。而且王所长态度非常不友好,一副太上皇的架子,让笔者领教到电“老虎”单位的身份确实非同一般。难怪村民说电“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呀。
根据乔楼乡电管所墙上贴的国家电网供电承诺:发生断电等原因在城市45分农村90分钟内必须到位抢救,而乔楼乡张村庙村断电五天,该供电所电工要挟张村庙村交出撞电线杆的人或赔偿2000元才能恢复供电,不知道执行是咋规定和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1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荥阳乔楼供电所的领导和电工把法律和电业行业规定当儿戏,不顾用电百姓死活,是电“老虎”垄断行为,唯我独尊,面对笔者采访态度恶劣,把责任推到用电户身上,自己永远没有错,更谈不上违法,谁能把我咋样?
针对此事,我们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