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宝鸡凤翔西凤小区被罚5万元
——立项6层却盖7层 开发商称“手续正在补办”

宝鸡凤翔县西风小区7号8号违规楼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海浪 阳光报记者张伟 马峰)近日,本报接到凤翔县群众反映:位于凤翔县西大街由宝鸡市中元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元地产”)开发的西凤小区7号楼和8号楼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楼层已经封顶,并公开向外出售。
◆市民反映
西凤小区两栋楼没有经过建设规划部门审批
12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调查了解。在反映人王先生(化名)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位于凤翔县西大街的西凤小区。一进到该小区,就发现在小区的西南角工人正在施工,7层高的7号楼和8号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工人正做最后收尾工作。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向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西凤小区的开发商建设7号楼和8号楼没有经过建设规划部门审批,属于违法违章建筑,已经发了停工通知书,可令王先生想不通的是,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楼盘怎么就盖了起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群众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情况,该局规划股刘股长告诉记者,他们也曾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该楼盘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局里执法大队的同志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书,要求开发商补办齐相关手续,方可进行开工建设。”该局今年也针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发商也已经把罚款上交了。
随后他联系到开发商的相关人员,一位自称西凤小区项目部的刘经理带着记者来到项目部,刘经理向记者出示了凤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由于该项目2012年7月17日由于未经审批,擅自建设,违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第64条规定,被处罚五万元,并要求进行补办建设相关手续。
刘经理告诉记者,西凤小区的7号和8号楼也不是完全没有手续,也是经过立项的,他随后拿出了2010年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中元地产西凤小区7号楼和8号楼的立项批复,记者在这张立项批复发现,7号楼和8号楼审批的是6层,并且要求接文后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此项目总投资720万元,建设资金由该公司自筹解决。
记者提到审批的是六层为啥盖的是七层,刘经理解释,该项目是经过正规规划设计院设计,多出的一层是车库,记者问该项目的7号楼和8号楼是否为买房业主办理房产证,刘经理告诉记者,应该可以办理,他们现在也是积极的补办手续,不然也不好向业主交代。
宝鸡市中元地产薛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目的手续早就该办好了,只是由于自己有病在身,一直在住院,所以才拖到了今天,该项目目前已经交了罚款,正在积极和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早日补办到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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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的规定,否则属违法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