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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答记者问

时间:2013/3/13 11:41: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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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李立国]在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以及国际化的发展进程中,人们面临着社会功能受损、缺失、需要修复的问题。因此,专业社工人才按照自助、助人的原则,按照现代的手段、技巧和方法来从事专业化的心理危机、社会功能修复工作是广泛需要的,是能够发挥作用的,是有成长空间的。对这位记者提的问题,我刚才已经原则上回答了,由于她又讲到了我国社工主要发源地深圳的实践和面临的新问题,因此我再扼要回答一下。[03-13 11:34]
    [深圳特区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深圳特区报的记者,我的问题也是关于社工的。我们知道社工是社会管理的一支生力军,也是我国的新生事物,深圳在建立社会工作体系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在我们国内也较早的建立了社工队伍,但是也遇到很多跟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的共性问题,比如由于待遇问题,社工流失比较严重,请问李部长,民政部对于留住这些社会管理的新型人才会有什么具体措施?谢谢。[03-13 11:34]
    [刘笑萍]继续提问。[03-13 11:32]
    [窦玉沛]第二,殡葬的消费具有一定的心理消费的特征。我所说的心理消费,因为殡葬有从众心理、有攀比心理、有大操大办、显贵露富的心理,这样的心理就扭曲了殡葬管理的价格。比如骨灰盒,所有的殡仪馆必须有100元的骨灰盒,满足不同消费水平人的需要,但是真正的消费者进去之后就问哪个最贵,说这个3万,他在这时不去看看值不值3万,他认为只有花了3万了,他对死者的心情尽到了,就是这种心理消费扭曲了殡葬的价格,我们要提醒丧葬的用户要理性的消费、合理的消费。[03-13 11:31]
    [窦玉沛]我感觉到立国部长已经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的,我补充说明两点。第一,有人把殡葬价格高归结为垄断经营,这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政府所垄断的部分就是运尸、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其他的都是放开的。所以政府垄断的价格部分都是政府定价,我也可以告诉同志们,长期是处于亏损和政府补充状态的。殡葬如果说有垄断,有些带有一定的自然垄断的特征,也就是说,比如一个县里,每年死亡人口数量是相对稳定的,有一个殡仪馆就够了,不可能要建若干个殡仪馆来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存在自然垄断的属性。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提供。[03-13 11:31]
    [李立国]因此,就基本殡葬服务而言,既是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是合理的,是比较低的,又已经在政府免费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当中。另一方面,面向市场提供的选择性殡葬服务,包括购买不同价格的骨灰盒,租用告别厅,甚至还有的选用装棺二次土葬和豪华葬,选择性殡葬服务是应该靠个人的消费能力的,我们提倡的是文明节俭办丧事。所以在这里就我所理解记者的提问,我先说明一下。[03-13 11:30

    [李立国]对于这位记者刚才的提问,我按照关于殡葬管理服务的收费问题来理解和回答。由于窦玉沛副部长分管这方面的业务,我也请他接续我的回答进一步回答。殡葬收费问题和管理服务工作,首先我要说明,殡葬收费与服务相联系,是分为基本殡葬服务和选择性殡葬服务两个方面。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这个收费标准是政府定价,并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是合理的,是比较低的,并且民政部近年来既制定政策指导意见,又推进地方从本地实际出发,逐步建立惠民殡葬政策,对基本殡葬服务,在低收入人口中已经基本覆盖,有的地方还扩展到了户籍人口和常驻人口,享受基本服务殡葬政策。[03-13 11:29]
    [时代周报记者]谢谢。我是时代周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此次浙江省大规模死猪事情,据说是因为付不起火葬费,所以才把它们江葬了,请问是不是这样?谢谢。[03-13 11:29]
    [刘笑萍]继续提问。[03-13 11:28] 
    [李立国]刚才这位记者提到了,这项职业现在还没有成为对青年人就业有吸引力和能够稳定就业的岗位。他所谈的情况和观察是属实的,这是因为专业社工的认知度还有待提高,专业岗位的开发和设置有待扩展,专业社工的薪酬和社会保障待遇有待提高,专业社工的发展路径有待规范。因此,我们也将从这几个方面来努力,推进社工更好的发展,社会作用更好的发挥。[03-13 11:28]
    [李立国]我们在民政服务领域和一些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相关领域的社会服务中,开发的社会工作岗位已经超过7万,从事专业社工的人员已经超过30万,但是跟国际社会社工发展的比例、社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我们还处于起步发展的阶段,差距还比较大。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发社工工作岗位、建立社工薪酬保障制度、建立评价和激励措施来推进专业社工的发展和社会作用的发挥。[03-13 11:27]
    [李立国]以2006年为标志,我国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掀起了大规模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建设和专业社工作用的新的高潮。到前年又由中组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随后又编制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到去年年底,通过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社工已经有8万多人。[03-13 11:26]
    [李立国]专业社会工作,在世界上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了。在我国上世纪20年代也开始兴起了专业社会教育和社工的服务。由于当时积贫积弱的国情,社工发展的规模和影响力都极小。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80年代中期以来,民政部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倡导和兴起社工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恢复和发展,从教育事业到社工岗位开发,以及工作的社会作用的发挥,都逐步前进,不断取得新的重大进展。[03-13 11:26]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社工的。我们知道社工被誉为是“社会工程师”,在一些国家具有极高的美誉度和社会地位。但是现在在中国,这个人群并不为广大的公众所认知,甚至很难感觉到他们的存在。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名人还有年轻人投入这种公益的事业,我的问题是,民政部在规范和鼓励热心公益的人士投身公益方面会有进一步的措施吗?谢谢。[03-13 11:25]
    [刘笑萍]谢谢,继续提问。[03-13 11:16] 
    [李立国]刚才记者提问到今后社会组织在弃婴、孤儿的收养和养育上,以及成长的各个环节上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我在这里明确的回答,欢迎和支持他们发挥作用。首先,社会组织的资金募集和捐赠,自愿服务的动员和参与,将有利于儿童福利机构的发展和弃婴、孤儿的养育。第二,在弃婴、孤儿保障的教育、医疗康复和成年后的就业、住房保障,社会组织也能够提供支持作用。第三,有些社会组织有意愿和能够创造条件与民政部门合办儿童福利机构的,我们也是欢迎的,也会有利于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03-13 11:15]

作者:Admin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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