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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上访人员接连被控敲诈政府

时间:2012/8/2 21:38:4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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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南省浚县,连续判决数起政府被敲诈勒索的案子,尽管发生在不同的乡镇,却有着惊人的相似。被告人都是上访户,受害人都是乡镇政府。这是地方政府治理上访的新路子还是敲诈案件出现了新动向 ┮法治周末记者刘立民发自河南鹤壁“瞧我这样子,说敲诈政府,谁信呀?”58岁的何性菊身材瘦小,看上去弱不禁风,说到此脸上露出笑容。
  2009年9月9日,河南省浚县王庄镇西沙地村村民何性菊因为拿了镇政府2.8万元,被浚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目前尚在缓刑考验期。
  同时,以同罪名受到刑事处分的还有她的儿子吴秀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母子二人从刑事拘留到判处缓刑释放,在看守所被羁押了140多天。
  相比于何性菊的淡定,浚县白寺乡山北西街村村民郝连花却无法释怀。
  2009年八九月间,郝连花因为向乡政府写了一份赔偿请求,并取得现金2000元,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1年5月,服刑中的郝连花病情严重,被保外就医,2012年3月16日,确诊为左胸膜鳞状细胞癌(肺癌晚期)。
  46岁的郝连花生命已进入倒计时,“她始终想不通,明明是乡干部主动提出赔偿,怎么就构成敲诈勒索罪了呢?”郝连花的丈夫赵玉山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在河南省浚县,政府被上访户敲诈勒索的案子绝非郝连花与何性菊两起,尽管发生在不同的乡镇,却有着惊人的相似。
  被捕前两度上访“早知道这样,宁肯借出去的钱不要,也不打这场官司。”赵玉山拿出一份判决书说,妻子郝连花所以被迫走上信访路,是因为法院执行不力。这最终引发了她的牢狱之灾。
  据判决书记载,2005年,邻村人宋某分四次向赵玉山借款35777元,超过还款期限,宋某分文未还,赵玉山向浚县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宋某自判决书生效10日内支付本金及利息2261元,并承担赵玉山垫付的诉讼费1570元。
  “3万多元,几乎是我们家的全部积蓄,判决生效后,宋某拒不执行,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纳了执行费、保全费、公告费和拘留被执行人等费用,然而法院不但没能执行一分钱,已经保全的财产也被宋某转移,气愤之余,我们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法院的不作为。”赵玉山告诉记者,因为他还要外出打工养家,上访告状的担子就落在妻子肩上,郝连花怀揣信访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开始了长达3年的信访之路。
  2009年3月,郝连花在北京上访时被浚县官方接回,随即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受到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一个月后,国家信访局给郝连花发来信函,告知她反映的问题已经转送河南省信访局。很快,浚县法院作出回应,将诉讼款执行到位。
  旧的问题解决,郝连花又添心结:“我在北京上访时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更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凭什么拘留我,让我们全家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郝连花开始新一轮的信访,除了提出复议、要求撤销浚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外,又增加了两个诉求,解决住宅出路及耕地少分问题。
  病床上的郝连花十分虚弱,她断断续续地告诉记者:“住宅出路和耕地少分都是小问题,主要觉得被行政拘留十分冤屈,没什么过高要求,只要公安局承认拘留错误,给我恢复名誉就可以了。”
  在鹤壁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波的印象中,郝连花是个“难缠”的人。在郝连花信访期间,张波曾任浚县县委副书记,主管信访工作。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怀疑郝连花精神有问题,曾建议家属带她去看医生,后来听说她敲诈乡政府被抓了。”
  拿了两千判了两年郝连花被警方带走的时间是2009年9月6日,很快她被提起公诉。
  2010年1月的庭审中,浚县检察院指控,2009年8月19日,郝连花来到乡政府,称如果不给74450元,就要到北京去上访、闹事,造成影响,让上级领导处理乡政府,乡政府被迫于8月21日和9月2日,支付郝连花共计2000元。
  书证中,有郝连花亲笔书写的索要74450元的请求,包括误工费、拘留赔偿款和杂项开支,其中精神损失费5万元。
  作为证人及被害人单位人员,从乡长、包村干部到村干部等若干人证明郝连花曾多次恐吓要挟乡政府,“不给钱就到北京上访闹事”。包村干部王全彬特别说明,郝连花是向他索要信纸书写的请求。
  郝连花辩称,2009年8月19日,王全彬打电话把她叫到乡政府王的办公室,说要解决问题,让写个书面请求,写得数额越多越好,这样领导才会重视,同时也给领导一个讨价还价的余地。郝连花写了一份没过关,王全彬亲自写好让郝连花誊抄,并嘱咐说“你得天天过来催要”。
  “事实上,从写完书面要求到9月6日被刑事拘留的15天里,因为秋忙,我一次也没有主动去过乡政府,都是王全彬打电话催我过去,每次按照王的意思抄一份请求,内容一样,落款变动一下日期,给了钱后再写一份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书。”
  在郝连花的记忆中,所有这些书面材料都是用乡政府的信纸在王全彬的授意下完成的,但郝连花提出申诉的代理律师在鹤壁市中级法院复印卷宗时,却发现这些多次出现在判决书中的书证材料全部缺失。
  “2009年9月6日上午,我正在地里干活,王全彬电话通知我到乡政府,临近中午,乡干部卢某又一次电话催促,我没回家,直接骑自行车去了乡政府。几位女干部请我吃饭,说今天多解决些,要开怀畅饮。”郝连花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她当时心存感激,不好拒绝,从不沾酒的她喝了半斤白酒,等下午清醒过来,人已进了看守所。
  采访期间,记者未能见到王全彬,电话也没能联系上他。
  因认为之前聘请的律师不称职,庭审中,郝连花一人面对公诉人和法官诘问,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但到庭审后期,她也服了软。
  2010年4月7日,浚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郝连花以要挟方法向乡政府索要74450元(其中71450元未遂),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郝连花有期徒刑2年。
  接到判决书后,从来不谙法律、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郝连花在第一时间写了近3000字的上诉书。
  上诉书详细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指出一审多处不实,为了能早点回家不敢抗辩,“谁知判了我2年”。
  郝连花不解:“那些地方官为啥陷害我?我说的都是事实,敢对天发誓,那些地方官敢不敢同我一起发毒誓?”
  本案二审时,郝连花陈述:“请求政府对我宽大处理,让我回去照顾家,孩子还要上学,浇地也要3个人才能忙过来,我不会再上访了。”
  2010年6月10日,鹤壁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驳回郝连花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郝连花在洛阳某医院接受化疗,丈夫赵玉山和3个孩子轮流照顾,小儿子刚满15岁,已经辍学。
  另一个版本的敲诈郝连花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后,发现自己并不孤单,同监舍里,有早她几天进来的卫贤镇赵岗村村民崔会风,6天后,王庄镇西沙地村人何性菊也走进此舍,两人同样是涉嫌敲诈勒索(镇政府)罪。
  “我们怎么敢敲诈镇政府?是镇干部主动找上门来,说帮我们要回赔偿款,别人不出政府出。”5月5日,吴秀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今年35岁的吴秀军是何性菊的儿子,他说话时低着头,有几分憨厚与腼腆。
  据他介绍,事情源于邻里纠纷,吴家有处老宅想翻建,邻居刘某的大型收割机堵住道路,无法通行,从2005年起,吴家多次找村镇干部都未能疏通,吴秀军的爷爷80多岁了,也有两项诉求多年得不到解决,爷爷上访时就把吴秀军带上,3项诉求一块说。
  “我陪爷爷上访,主要是为了照顾他,毕竟年事已高。”吴秀军说。因此,在外人眼里,他也成了上访专业户。
  2008年6月,在镇干部的干预下,刘某终于挪走收割机,但两家的关系没有缓和,“你不让我接自来水,我就要你赔偿损失。”吴秀军说,妨碍建房4年来,丢失了一些建筑材料,还有物价上涨因素,我们至少损失了三四万元。因为交不起诉讼费,只有通过信访渠道解决。
  “2009年8月末9月初,镇干部突然亲自登门,说让写份赔偿请求,镇政府负责解决,刘家不出钱政府出。我写好送到镇政府,管片干部说,不行,措辞要严厉一些,否则不会引起领导重视,亲自教我怎么写,我重新写过再次交到镇政府,镇干部复印了5份,让我全部摁上红手印,并嘱咐我多来几次催要。”
  吴秀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当时很受感动,觉得干部真心在为自己办好事。
  很快,2009年9月9日,镇里通知吴家去领钱,并一再强调,要父母和儿子一块去。何性菊夫妇和吴秀军同时在2.8万元的领款单上签了字,按照要求,又写了份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然后千恩万谢地离开镇政府。
  9月12日,何性菊母子再次被叫到镇政府,这次等待他们的是警车。2.8万元还没有捂热,又回到了镇政府账上。
  不过王庄镇镇长刘广云却有另一番说法。
  判决书引述刘广云的陈述:“2009年8月10日,包西沙地村干部周某汇报,吴、何又来要钱了,如果不给就要去北京闹事;8月11日,镇干部郭某说,吴秀军等人又来要钱了,不给钱就往北京闹事;8月24日,郭又汇报,吴秀军又来要钱了,情绪很激动,不给钱马上就去北京闹事了;9月9日,郭再次汇报,吴秀军母子又来要钱了,不给钱今天就去北京,住到北京闹个事。后来,郭又汇报说给了2.8万元。”
  郭某等多名镇干部说,吴秀军等人多次到镇政府要钱,说“不给就去北京闹事,让上级罢你们的官,踢你们的饭碗。今天必须把堵路那事的3万元给了,明天再给其他的,我们无奈,让会计从财政上凑了钱给他们”。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不给钱就到北京闹事的话,但为了早点获得自由,我们表示认罪,出来后绝不上访。”吴秀军说。
  地方政府何其“弱”
  “我们经常上访,在被刑事拘留以前,县、市、省和北京没少去。”崔会风5月6日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10年,高华顺和崔会风夫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鹤壁市中级法院终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没有冤屈谁愿意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当上访户?”崔会风对法治周末记者如此说。几年前,村镇干部强拆了高华顺哥哥高华广的一处房产,造成财产丢失,高华广本来就精神有问题,因为对这件事情想不开,后来服毒自杀。
  高华顺夫妇不断上访,卫贤镇政府在2008年支付财产损失1.9万余元,2009年初,镇政府又给了高华顺3.5万元,因为拖延了时间,加付了500元的利息。
  “按照当初与镇政府的约定,镇政府还欠我大哥死亡补偿金19.6万元,2009年8月,镇政府通知我们去签余款支付合同,谁知刚签完字,镇干部就通知公安局把我们抓了。”崔会风说,最终法院认定敲诈镇政府23.15万元(其中19.6万元未遂)。
  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多次提到高华顺夫妇威胁镇政府,不给钱就到北京跳楼、自焚,并有多位镇工作人员证实。
  “那是没有的事,谁都知道我家哥四个,大哥服毒自杀,二哥死于癌症,四弟的身体也不好,一大家子上有老下有小全靠我们夫妻照顾呢,说自杀谁信呀?”
  崔会风认为,政府在他们夫妇身上煞费苦心,原来经常派人监视、盯梢,怕他们去上访,后来想出这样一个办法,起码5年内不用担心高华顺上访。
  浚县何以多发政府被敲诈勒索的案子?县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记者,班子去年经过调整,原来主管信访的领导都调走了,很难讲。
  记者来到浚县法院,想了解一下近几年审理了多少起敲诈政府案,政治处刘主任答复说:“这是机密,不方便对外界透露。”

作者:Admin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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