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综合新闻快报》重庆讯(王鹏、董国通、王世霞)“无特殊需要,每次会议时间不超过1小时,原则上只安排1名领导同志作主题讲话,时间控制在40分钟之内。各部门汇报工作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这是山东夏津县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中关于改进会风的规定。
近日,夏津县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要求具体,内容翔实可行。
调查研究注重“实效”。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任务前,都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干警意见,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深入基层一线,多到问题尖锐、矛盾突出的地方调研,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规定每位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要到乡镇、学校、社区调研2次,至少撰写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及时报院党组,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开,促进调研成果共享和转化。
改进会风文风注重“精简”。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提倡利用电话、局域网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会务简约简朴,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以会议之名发放补助和纪念品。未经批准,党组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简报信息要精炼、快捷,提高简报的信息含量和参考借鉴作用。积极推广电子公文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文件简报网络传输和网络办理,编发电子简报和领导在线阅读办理。除研究室外,机关各部门自行编发的简报信息,只在本系统内上报下发,不印纸质材料,不送领导同志传阅。
改进执法作风注重“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严禁”,全面推行涉案款物网上监管系统,严格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对涉案款物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加强警车管理,不准超编配备警车,非执行公务不得使用警车,严禁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笛、违规驾驶。
厉行勤俭注重“节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预算申报、领用、登记制度。严禁铺张浪费,不准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购置资产要讲求经济实用和合理配置,不准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全面实行无纸化办公和双面用纸,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场所要及时关灯。水龙头用完随手关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不搞超规格接待。不准到上级院所在地宴请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和土特产。
廉洁从检注重“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要求,严禁违反规定提拔任用干部,严禁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其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从检察院离职后三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防止和减少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干扰。
服务群众方面注重“机制”。把检察长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每周组织一次检察长接访,认真听取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做到件件落实、件件反馈,让当事人满意。建立健全“五进两服务”长效机制,经常性地深入乡村、农户、社区、企业和学校,不断创新联系方式、完善服务内容,持续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检,实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常态化、制度化。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每年组织一次民意调查,以群众的评价定优劣,靠群众的口碑树公信,积极构建检爱民、民拥检的和谐检民关系。
监督执行注重“严格”。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将贯彻落实该办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强化一把手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检察长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工作作风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情况作为经常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定期向党组汇报。对顶风违纪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和处理,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