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帮俺们,儿子投案能从轻处罚,俺这回总算放心了!”管某的母亲——一位50多岁的农村妇女紧紧握着夏津县检察院工会主席霍瑞珂的手,激动的泪花在眼中打转转。是啊,忙碌了这么久,终于打消了管某家人的顾虑,在逃一年多的管某同意归案自首,两个平素无冤无仇的家庭有望和解了,霍瑞珂和随行的几名检察干警都松了口气。
今年2月的一天,霍瑞珂带着几名检察干警到渡口驿乡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时,听群众反映:管庄村的管某把邻村的李某打成了重伤,在外躲了一年多了,春节也没敢回来,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被打成重伤的李某医药费花了七万多,两个家庭的日子都不好过。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检察官们随即向该乡派出所了解情况。原来:去年1月份,管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乡村公路上险些撞上李某驾驶的面包车,管某停车后与李某二人打了起来,管某借酒劲,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砸向李某头部……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管某却不知去向,几次到管某家抓捕未果。付所长一筹莫展地说:虽然也做了大量工作,可管某家人就是不信法律,这次你们来的也是时候,帮着做做工作,让管某自首。”听完付所长的话,检察官们心里很沉重。为了让这两个家庭恢复正常的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最大法律援助,这也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走访回来后,霍瑞珂把情况向郭建龙检察长做了汇报,并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认为:虽然法律规定重伤害案件一般不能直诉,但只要符合自首、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等条件,可从轻处理。并且,在与派出所长交谈时还了解到管某家人正在积极筹钱。“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要积极争取,为了这两个家庭,为了一方的治安稳定,我们要积极做工作。”郭建龙检察长坚定地说。
检察长的要求,坚定了霍瑞珂几名检察干警的信心,也感到了压力。他们再次赶赴渡口驿乡,见到了管某的母亲,检察官开门见山地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管某的母亲开始只是唉声叹气地埋怨自己的儿子“酒性不好,都是酒惹的祸,连老人孩子都不管了。”霍瑞珂劝说道:“这事属于酒后起意,自我控制力差,主观上恶性不大,只要积极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谅解,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理。”管某的母亲试探着问:“派出所的同志也这么说,不会进监狱吧?”霍瑞珂进一步因势利导:“批捕权在检察院,只要你做到了以上三个条件,可以办取保候审不进监狱,我今天就是来给你说明的。”管某的母亲听后有了积极的反映:“就是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你们都是邻村,经常碰头磕面的,仇宜解不宜结,也得替人家想想,人家光住院就治疗了半年才捡回一条命,钱是次要的,只要有自由就有挣钱的机会,你说是不是?老嫂子”。几番劝解后,管某的母亲终于打消了顾虑。检察官们离开管庄村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但心里感觉像凯旋而归的战士一样高兴。
霍瑞珂和几名干警决定趁热打铁。第二天他们又来到受害人家做工作。李某情绪有些激动:“到现在一年了,还没抓到管某,心里很憋屈。住院治疗花了七万多,都是借亲戚朋友的,你们检察院的说怎么办?”霍瑞珂直接点题:“这事可以协商解决,伤害案件关键在谅解。”李某表示:“只要他赔偿我医药费和误工费,我就谅解,不能少于七万块钱。”
事情有了和解的希望!检察干警们从李某家出来后,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乡派出所,并通知管某的母亲到派出所,她一脸无奈地说:“自己的儿子一年没着家了,损失也很大,一两万可以,多了没有。”这和受害方提出的七万元相差太大,刚看到的希望又没了。
但是,霍瑞珂和几名检察干警没有放弃,一次、两次、三次......他们不辞辛苦地来回奔波于两个家庭之间,诚心诚意的态度,情理相融地劝解,不计得失地坚持,终于使双方各自做了让步,商定赔偿六万,并在谅解书上签字。
4月15日,管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夏津县检察院 霍瑞珂、王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