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泉源食品有限公司历史背景
泉源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设立时法定代表人系刘忠南,现为泉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营农副产品水果生产。泉源公司于2010年7月由天津市东丽区育才中学招商引资搬迁至天津市东丽区国防教育基地院内,并与东丽区国防教育基地土地所有权人天津市东丽区育才中学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在解决了天津市东丽区育才中学当时土地闲置问题的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学工学农社会实,践劳动和参观之用。
泉源公司现经营场所于2012年5月25日报批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审查,2012年6月向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申请环评报告,区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9日批复同意。2014年1月28日、2016年10月8日分别办理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员工于2016年已达60余人。
在泉源公司入驻天津市东丽区国防教育基地院内时,泉源公司所租赁使用的土地上便已经有办公楼建筑,且在天津市东丽区育才中学的允许下,泉源公司才在租赁的土地上进行了厂房的建设。
二、天津泉源食品有限公司的社会责任
泉源公司由育才中学招商引资搬迁至国防教育基地院内,投入大量资金,包括厂房建设、道路硬化、管道建设、环保改造等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至少6000余万元,为企业所在地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及增加了当地政府的税收。
泉源公司在正常经营中会为可以为当地社会提供至少60多个工作岗位,更为重要的是泉源公司还承载着“精准扶贫”的重任,与天津、河北、内蒙、东北等地供应果品等农副产品作为企业生产原材料的5万农户具有供销关系,通过公路绿色通道将农产的果品运输到企业加工分销至天津市及全国各大农贸市场销售,解决了诸多农户和经销商的生存及就业问题。泉源公司不但能够解决当地的就业压力,还为国家精准扶贫贡献了一份力量。
三、天津泉源食品有限公司被违法强拆事件始末
2019年10月22日10时许,近30余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副主任杜铭和金钟街综合执法大队长许光锦的带领下,在没有出具任何有效行政文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也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泉源公司的办公建筑及厂房进行了违法强拆。且在拆除时,也未给泉源公司留出时间对车间及办公楼内物品及设备进行搬出,导致厂房及办公楼内的多有设备、原料、半成品、文件资料及字画文玩全部埋在废墟之中。
在强拆期间,泉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南及职工多次与拆迁人员沟通,要求其出示相关合法拆除文件,并要求其停止违法强拆行为,拆迁人员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对刘忠南及部分职工施加暴力,并对在场进行拍照、摄录的人员进行暴力阻止。
不久之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刚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情况下,《意见》中明确指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诸多意见,尤其强调了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主动服务中小企业,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的给予帮助。然而东丽区金钟街综合执法大队的强拆行为不仅没有领会《意见》精神,反而公然违背《意见》内容。且时至中共中央第十九届第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也给社会制造了不稳定因素、不和谐的社会舆论,降低了国家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严重损害国家形象。
东丽区金钟街综合执法大队的强拆行为给泉源公司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近6000余万元,间接损失不计其数,也给国家、政府造了严重的信誉损失及财产损失。
呼吁社会关注,请相关部门及领导主持公正
在此,泉源公司呼吁相关部门及领导,对此恶劣行为予以关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呼吁广大社会组织及群众对事件进展予以监督,切实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及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人叩请上级领导公正追究杜铭和许光锦的相应刑事责任,并对刘忠南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天津泉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投资人:刘忠南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国防教育基地院内
2020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