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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获奖选手讨要奖金的风波遭曝光,云南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分别发布了《“民族之花”选拔 败局还是骗局?》、《10余“民族之花”质疑组委会行骗》的报道。网络上对“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空缺)兼秘书长蔡雷的人品也多有揭露:
我对我所说的话负责,因为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我06年暑假在第一届民族之花干过一段时间,本想是利用暑假打工挣点学费,谁知道却遭遇了一个大骗局!我们十几个人在所谓的组委会秘书长蔡雷的忽悠下,累死累活的给他们干了将近一个月的广告招商,最后是一分钱都没拿到,只得到一张200块钱的欠条,这张欠条至今还放着,想想就恨的咬牙切齿!(西林论坛 西南林业大学学生论坛 西林bbs>校园话题>云南民族之花--你一定要警惕的骗局!)
仅隔一年,“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摇身变成“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而秘书长蔡雷也理所当然地变成了艺术团团长。又事隔数年,蔡雷在“致力打造民族之花品牌的曲折道路上”是何作为呢?2012年7月初,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十余离职员工集体讨要工资的风波,将揭开假借弘扬民族文化之名、打着公益的幌子、涂着浓厚官方色彩的个人或组织招摇撞骗的内幕!
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实为蔡雷一人经营的空壳组织,但常年以云南民政厅为注册登记单位、云南文化厅为主管单位的名义向社会各界各部门大量发送节目制作邀请函,以引诱个人投资融资维系生存,数年中不仅没有任何绩效收入,并且负债累累。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在如此困境中,不是知难而退,反倒铤而走险,信誓旦旦为发展云南民族文化事业,实际是为一夜致富而孤注一掷。2011年,艺术团试图将“民族之花选拔赛”毫无“竞赛”地引入企业,结果是惨遭失败,参赛选手的所得也只是被一时利用。艺术团转而开发所谓“云南文化视讯联播”,为达到足以诱使工商企业掏钱的影响力,千方百计地免费为各级官员制作采访节目,与所谓“非盈利公益性质”毫不沾边,而对员工实行的是加班无补助,工资欠发或干脆不发。
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长期蓄意欺诈员工,一方面不断招聘新员工,一方面以欠发或不发工资的手段迫使老员工离职;而员工辞职又被视为对蔡雷和“民族之花”事业的背叛,滥惩滥罚,故意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对办过离职手续的员工欠薪同样是一拖二赖。
由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可鉴,经政府部门提供包装的社会个人或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侵害十分严重。这样的个人或组织因为攀附政府部门而最具欺骗性,因为可获官员的保护而无惧行政处罚,因为谙熟法律和仲裁程序的繁琐低效,蓄意迫使身心疲惫不堪的受害者放弃权益,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曾有两名离职员工,就拖欠工资问题向云南省文化厅申诉,却得到金某处长的搪塞,说是要批评教育蔡雷。而就在今年6月,蔡雷与数名媒体记者微博吵架时,竟以“受到了云南省文化厅的批评和教育”备感宠幸,通过微博高调发布,以示艺术团与文化厅隶属关系的正统性。在最近的这一批员工辞职风波中,蔡雷更是公开地说,欠钱的问题向民政厅、文化厅反映没有用,欢迎打官司,告法院可拖两年,要钱没有,等我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说。
2012年7月6日,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受艺术团离职员工的集体举报。原定13日的双方约谈(呈贡新区,交通不便),却被蔡雷临时的一个电话拖延至16日,而到了16日,蔡雷借故谈不到半个小时离开。蔡雷拒绝了劳动监察支队下一次的调解时间,只答应未办清辞职手续的人7月23日去艺术团办理,但临走时威胁说:“该处理的处理,该罚款的罚款。”
蔡雷所说的处理和罚款,依据都非常离奇,目的就是克扣所欠工资。辞职造成艺术团工作中断要罚款,背叛艺术团或蔡雷要罚款。2011年12月27日就有一份荒唐的([2011]云民花艺字第50号)《关于聚众辞职事件的处理决定》,该文件至今还贴在墙上,四名员工因“聚众”辞职被各罚500元,其中一人被扣光工资。
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对讨薪者表示了同情,与蔡雷这种“老赖”的调解工作从一开始就没有了结果。从调解到仲裁,再到提请法院判决,程序繁琐时间过长,蔡雷“老赖”钻的就是这个空子,以达到长期拖欠并迫使部分身心疲惫者放弃讨薪的目的。
法律与行政预设下程序繁琐、执法无力的回旋地,是形形色色违法者大行欺诈之道的生存空间。打不起官司,告不赢官家,是中国弱势群体的悲剧,而网络与媒体可能比法律和行政更有效,也正是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悲哀。
云南民族之花艺术团十余讨要工资的离职员工纷纷表示,不指望能向蔡雷讨到欠薪,但要坚决打赢讨薪战,阻止蔡雷继续欺诈更多的无辜者。既然中国的媒体声音比法律和政府行政执法更有效,那么就打一场以胜利为结果的舆论战;人人参战,坚持不懈,即便最终讨不回公道,也要为净化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生存环境而尽力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