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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领导“指示” 建设局目无法纪给违建项目“大开绿灯”?

时间:2012/10/13 18:31: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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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湄潭县(以下简称湄潭县),位于贵州省北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业强县、城建带县、”发展战略目标。在“工业强县”的策略推动下,短短数年就引进了几十个大项目。然而,有知情者给记者爆料,这些项目在快速落地的同时却“无视”国家相关政策,在建设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最终变成了“违法建筑”,被坊间戏称“有法不依”, 此现象凸现出政府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漠然,进而沦为执法违法的“先行者”,给招商引资环境带来损害,引起合法投资商极大的不满!

工业强县”格局下的大项目

“近年来,湄潭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工业立县’战略,扎实开展‘大项目建设推进’活动,狠抓骨干重点财源项目培育,强化工业经济调度分析,实行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包靠责任制”,一篇文章这样描述,该县的经济发展思维由此可以看出。

不难理解,在“工业立县”的政治高度下,全县各个部门竭力招商引资“硕果累累”,在短短几年内,该县迅速聚集了数量庞大的引资项目,为这些“高效”项目付出代价的却是许多项目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匆忙开工、相关法律被“无视”。

在湄潭县城,外来者对此影响深刻的是建设项目的遍地开花,记者沿城一周,发现大大小小的在建项目有数十个,县城内楼盘商业广告比比皆是,县城周围的在建项目塔吊众多!

位于湄潭县城区周围的 “天壶碧水蓝天”、“欧陆风情”、“鸿翔商贸城”、“阳光空间”、“湄潭县大山安置还房”、“湄潭公路管理段检测服务大楼”、“同光北城名都”、“中国茶都御江南”等项目正在建设。有的建筑主体基本完工,有的正在浇筑桩基。在各级政府对建筑市场的高压政策下,这些遍地开花的项目是如何落地生根,茁壮成长的呢?

违法施工肆无忌惮

在“天壶碧水蓝天”,记者看到,平整的土地上被挖出了一个深深的大坑,建筑工人在紧张的往外运送渣土。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该项目还没有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中国茶都御江南”占地345亩,是目前湄潭县最大的房地产项目。是贵州省重点项目。项目分三个部分,一部分是茶专业市场,一部分是住宅,一部分是城市商业综合体。是该县引进的大型项目之一,该项目已经开始建设,施工单位为四川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建,塔吊已经在工地的各个方位竖起。

“天壶碧水蓝天”、“欧陆风情”、“鸿翔商贸城”、“阳光空间”、“湄潭县大山安置还房”、“湄潭公路管理段检测服务大楼”、“同光北城名都”、“中国茶都御江南”等十几个项目也正在建设,但施工现场都没有悬挂或展示施工许可的批复!

于10月11日经当地县委宣传部的协调,我们对该县建设局相关领导进行了采访。在该局的三楼会议室分管局长洪龙、主管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赵主任及主管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李主任分别接受了采访,并分别介绍了该县建筑市场的现状及房产市场存在的系列问题。

首先主管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赵主任向记者介绍了这些施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赵主任说:只有“阳光空间”完善了相关手续;“天壶”正在办理中;“欧陆风情”基本完善,但施工许可证还未办理完善;“鸿翔商贸城”未办理相关持续;更让记者难以置信的是“湄潭公路管理段检测服务大楼”现已进入第二层建筑,但据赵主任说,这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原因是,因为项目的设计和规划不吻合。之后该局的李主任也向记者讲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情况,称也是只有“阳光空间”办理了许可证,但最后也未能提供,其它建设项目无一办理施工许可证。

最后建设局分管局长洪龙给记者做了个全面解释,洪局长谈到:现在湄潭县处在大发展的时机,很多工程都在上马,根据市里的意见精神,湄潭县现在是实行“先上车后买票”政策,即:边设计、边施工、边报批,记者提出看一下市里的文件,洪局长回答说没有相关的文件,只是县领导在今年全县大会上的指示精神。会议精神还讲到“三基本”,但记者所质疑的是,为何湄潭县敢于国家得政策背逆行驶呢?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有没有保障?生产工人的安全保障从哪儿来?房子是卖给老百姓的,那么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谁又能保障?这就不得而知了。

按照转变事业机关作风的要求,住建局的监管现在也就是在为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合法的建设项目的利益谁给提供保护?因为由于政府对涉嫌违法项目的“纵容”,已经给合法投资商造成了不公平竞争了。

洪局长表示到,我们确实也想严格按法律办事,发现违法现象就会处理,但现在湄潭县进入大发展阶段,我们为了配合县里的规划及进度,只能边施工边报批了。

采访过程中,洪局长也讲到了做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该县的建筑市场混乱,他们做为行政主管机构,没有行使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在执行地方政府政策,是为了更快发展地方经济。明显与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冲突,这样是不是与国家法律博弈呢?当记者问到,假如这些违法的建设项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该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洪局长说:“自然会有人出面承担责任,也许是政府的某个领导,也许是我们建设局,还表示也有可能是我个人来承担”。如果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湄潭县政府的某个领导能承担的起吗?洪局长能承担得了吗?一个建设主管单位又能承担得了吗?到那时,亡羊补牢,是不是为时已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相关律师表示,只有属于国家重点工程和救灾救济等特殊工程,才能先动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 此外,任何工程都必须在领到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才能动工建设。如果项目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动工,就属于违法施工。

记者更多不解的是,按国家法律,对没有办理规划、安全及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应该停工处理,该县却是纵容其正常施工而不执法。在该项县街道的墙体上,记者也看到了该县宣传的建设标语:违法建设必查,违法用地必究;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整治违法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些宣传标语在记者调查完该县的建筑市场秩序后,湄潭县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是不是在做秀?一边在宣传国家的政策,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边在纵容开发商违法建设。我们又该怎么样去认为?是湄潭县建设局及相关部门在渎职还是失职?

某合法建设项目投资商对记者表示了他们的忧虑:假如湄潭县政府为了城市建设的发展而不顾及法律的尊严,那国家的法律会不会在湄潭县成为一纸空文了呢?万一出现商业纠纷,又会靠什么解决呢?湄潭县的投资环境值得投资商深思!

编后

社科院专家程遥说,政府职能部门管不住违法工程,说明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执法部门没有真正执法,这其实就是纵容。需要关注的是,这些该叫停而不停的违规项目,背后是否存在与地方政府利益勾结。

作为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如何为当地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呢?

本报将会对湄潭县的违法乱象继续跟踪报道!

作者:Admin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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