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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于继堂,男,汉族,1965年6月4日生,家住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椿樱村委会陈香铺8号。关于我和冯伟协商签订建房协议一事,现因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至今三年了没有得到解决。
2010年5月10日,冯伟经别人介绍,要求开发我的住房,并说他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关于开发房地产的标准,于是我就相信他了,开始签订建房协议。后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冯伟违约,偷工减料,被我发现,于是我要求对方停工,而冯伟置若罔闻,强行建房。在2011年6月份,该栋楼房建成完工,于是,我到太和县城建局来反映情况,县城建局讲让开发商冯伟去,而冯伟不去,我只好向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申请拆迁。该局下发建信字【2012年】10号文件,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存在很大的质量问题。后来,住建局指派质监站王新华、张亚振二同志来现场调查,核查属实,最后没有人处理,没办法,我向阜阳市信访局及省人民政府信访局上访。他们的答复均要求太和县信访局妥善处理,一拖到现在,仍未处理。由于该建筑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居住,我们一家老小暂时只有租房居住。这件事使我们全家受到了精神上的极大伤害,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是和谐社会,我们相信有关部门能给我们全家解决燃眉之急,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希望有关部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全家疾苦,让我全家回到属于自己的家中。谢谢!
2012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