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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合理利用“网络反腐”方法探析

时间:2013/2/1 23:03:5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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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合理利用“网络反腐”方法探析

《中国综合新闻快报》特约记者:田吉川 王悦

据悉,赵红霞已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这次事件连同近来的中央编译局局长被免事件,稍稍之前的“表哥”“房叔”事件及更早之前的“名烟局长”事件,其背后都有一种力量在助推,那就是——“网络反腐”。

“网络反腐”,这个虽然新生,但现今对于大众已不再陌生的事物,仿佛一夜之间便从当初“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扭扭捏捏”发展到如今“高调登上大雅之堂”的“突飞飙歌”。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因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的清醒认识。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发表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讲话到我国反腐舆论的日趋高涨,力度日益加大。可见,不论怎样,“网络反腐”今后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显著,但不可否认,对其妥善利用的难度也将会愈来愈加大。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无论如何,都不能对“网络反腐”进行“独善其身”地“消极应对”。如何积极应对,割绝网络反腐“一堵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又如何恰当参与,巧妙运用“网络反腐”这把“双刃剑”,实现“为我所用”而又“不被其伤”,这的确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严峻考验。本文将结合山东夏津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际,浅谈“网络反腐”现状和方法对策。

一、夏津检察院应对“网络反腐”的现状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密切检民关系,夏津县院已在新浪网注册开设了官方微博“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并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发布信息,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定期发布检察院的工作动态,接受网友的监督。另外,该院已经开通了“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官方专用飞信平台,从元旦开始,每天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送飞信,短信内容包括检察工作动态、重要工作部署、上级院部署开展的重要活动、阶段性工作重点、重大案件办理进度等,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向社会各界发送社会上关注度较高的案例判决情况、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速递等,及时对大家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反腐败的警钟长鸣。

该院在设立举报中心和扩建控申大厅的基础上,实现了官方微博和官方飞信平台的开通和运行,无疑为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渠道增添了新途径,同时也为处理和应对好“网络反腐”提出了相应要求。

二、合理应对“网络反腐”方法浅谈。

今年是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起草接近尾声之际,如今所形成的共识是:“反腐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仅仅依靠纪委、检察院等职能部门,不足以打击腐败。”广大民众作为反腐的主力军,其作用不容小觑。而且,“网络反腐”具备反应快、传播广、影响大的优势。但与此同时,网络的复杂特性也使网络反腐掺杂了诸多不实甚至捏造的信息,如何合理利用“网络反腐”,可在以下方面努力。

1、端正“网络反腐”态度。

“网络反腐是群众自发参与和支持反腐的契机”对反腐工作意义重大。因此,对待“网络反腐”,首先应该端正态度,积极主动,直面问题,真实、准确、开诚布公,对群众参与网络反腐“要疏导不要阻挠,要回应不要回避,要积极引导而不要扮演行政领导。”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给民众以解决问题的承诺。

2、加强“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正因“网络反腐”目前还存在的种种弊端,而“网络实名制”的实行还有待时日,因此,加强“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尤为重要。在这一方面,该院已有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出台,为加强官方微博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依法、安全、规范运行,该院制定了《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管理规定》,分别对该院官方微博管理的指导思想、管理和维护原则、日常管理、发布内容、舆情的监控、应对处置、经费和技术支持和纪律要求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此外,专门成立了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领导小组,组成了微博智囊团成员名单和微博信息员名单,为实现官方微博的顺利进展奠定了坚固的基础。下一步,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完善。

3、加强各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网络反腐”线索的收集和处理,涉及到政工科、控申科、反贪局、反渎局等各个部门,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科室的协调配合,形成完善合理的配合协作机制,将是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最后,“网络反腐”不是一时之功,需长期坚持,同样需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此外,“网络反腐”只是众多反腐手段的一种,不能盲目迷信,只有与其他反腐手段相互配合,多措并施,这样才能成功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作者:特约记者:田吉川 王悦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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