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15名mh370失联乘客家属起诉马航 最高索赔1.2亿元”的报道,15名乘客家属人均约一亿元人民币的诉请金额引起关注。15人的代理律师吴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明,这些索赔金额,九成是对mh370客机搜寻和救援基金的申请。
吴晨解释,这部分诉请金额的提出,意在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客机承运方马来西亚航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马航)出钱建立一个由失联乘客家属管理的mh370客机搜救基金,用于家属的“自行搜救”,作为官方搜救的补充,或者作为官方搜救一旦无果而终后持续搜救的实现方式。
吴晨认为,国际法要求马航有对搜救提供经费的义务。同时,搜救不仅仅是保护飞机乘客和家属的利益,同时也是事故征候调查的一部分,在搜救中发现的事故征候也将用于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为了保证事故调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马航不应参与决定基金如何使用,而应由家属代表来决定搜救基金的使用。这是15人提出马航建立搜救基金,并由家属代表来监督和使用的基本原因。”他说。
另一方面,据吴晨介绍,家属们认为,持续至今的官方搜救,其强度和密度与事件之初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家属对于官方搜救所使用的技术依据心存疑虑,对搜索区域或有不同想法。所以此次15人家属提出建立搜救基金的请求,也相当于一种“自行搜救”之举。“家属搜救作为官方搜救的补充,或者官方搜救结束以后,家属搜救作为其持续。”吴晨说。
“1.2亿中的九千万,对于搜救来说其实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吴晨表示,官方搜救还没有正式停止的时候,9000万元作为官方搜救之补充,是一个合理的金额。“这笔钱可以用于支撑并保持搜救强度和密度的时间有限,所以我们特别在诉状中作了声明,要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和mh370事件本身的发展情况,保留进一步变更和追加诉讼请求的权利,对搜救基金的要求及时作出调整。”
但是目前关于基金的具体设计尚不明确。比如,它是一个按照中国法律还是马来西亚法律设立的基金组织,或仅是一个银行账户?家属的监督管理如何实现、家属代表如何选择、是否需要专业人士的配合等问题,并没有在诉状中体现。吴晨解释,这是因为要首先确认马航负有提供搜救基金的义务,这是所有事情的前提,“更具体的问题或将留待诉讼当中,甚至是在与马航的沟通当中,再做进一步的研讨。”






